医美头条 | 公众号违规发布医疗广告,两家医院被处罚
近日,“信用中国(辽宁大连)”网站发布两条行政处罚决定,大连市两家医疗机构因在微信公众号违规发布医疗广告,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这一事件为所有医疗从业者敲响警钟——医疗广告宣传绝不能触碰法律红线!
2024 年 2 月 17 日,大连庄河花园口医院在其公众号发布题为《内镜医生的绝技:ESD——内镜下粘膜剥离术》的文章,详细描述2名患者的治疗过程及效果。文章浏览量为2326,点赞数量为11人,转发93次。
处罚信息显示,该篇文章的内容在发布前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。经查,文章由外包设计公司制作,医院支付600元设计费后自行发布。最终,该院被庄河市市场监管局处以1440元罚款。
2025 年 3 月 20 日,庄河正骨骨科医院发布《膝关节置换、髋关节置换,3月份成功案例》一文,文中介绍了2例实施人工全膝关节置换手术治疗过程和治疗效果的表述,1例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治疗过程和治疗效果的表述,且将1例人工全膝关节置换手术的患者的照片和1例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患者照片在网上展示。
处罚信息表明,医院委托广告公司以800元制作该内容,同样未经广告审查,该院被罚1920元。
两家医院分别被处以1440元和1920元罚款,金额虽小,却发生在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《医疗广告认定指南》新规的第二天。
8月13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《医疗广告认定指南》,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广告的边界。
根据《指南》规定,若信息公开中存在以下 “推介属性” 内容,即属于违规医疗广告:
主观夸赞就医环境、医疗设备(如 国内顶尖手术室、进口高端仪器);对诊疗技术、效果做保证性承诺(如 术后 100% 康复、治愈率超 95%);与其他医院做对比(如 比 XX 医院手术时间短一半);以病例、案例变相推介(正是此次两医院违规的核心问题)。
此外,指南还明确 “变相医疗广告” 的界定 —— 即使以 “科普宣传” 为名义,若存在 “推介具体医院 / 服务”“暗示疗效优势”“附加医疗服务跳转链接” 等行为,也将被认定为违规广告。
像此次大连两家医院,因在公众号文章中以手术案例宣传技术优势,就违反了《指南》中关于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。
事实上,今年以来,从中央到地方已密集出台政策规范医疗科普行为:
8 月初,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规范「自媒体」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》,要求核查账号资质,严禁无资质账号发布专业医疗科普,紧接着,又发布《医疗广告认定指南》。这些政策均剑指医疗科普领域的虚假宣传、夸大效果、假科普真带货、身份造假等乱象,旨在守护公众健康权益。
在新规下,医疗机构如何避免“踩雷”?法律专家建议建立三道防线:
完善内部审查机制,发布内容必须经过法务或法律顾问审查;
通过正规程序委托第三方发布广告,同时加强监管,特别禁止使用患者形象;
根据最新法规和监管动态,建立完善的广告合规体系。
新媒体时代,医疗机构需在合规前提下开展宣传。此次处罚案例表明,以"科普"为名的变相广告、未经审核的内容发布都将面临严查。各机构应尽快对照新规开展自查,避免因小失大!
您是否遇到过医疗机构过度宣传?欢迎留言分享经历~
(注:本文案例均来自"信用中国(辽宁大连)"公开信息)